记者:栾嘉,杨丽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及独特优势,5月15日,大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华南、副检察长刘遇忠、市司法局局长姜玉梅、副局长时雪光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遇忠主持。
会议上,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就协作配合化解矛盾纠纷进行了座谈,并签署《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检调对接的适用案件范围、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协作配合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实施意见》旨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效降低人民群众维权成本,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矛盾“大调解”,强化检察办案与调解工作的互补互促,从“法”上牵引,在“调”上着力,从“情”上融合,在“和”上问效,促成双方当事人打开“法结”“事结”“心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实施意见》,检司双方将进一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司法温度持续升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