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万磊)“我骗她们说我是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可以为她们办理老年证,她们相信后就去取钱。”
“我会记住财物的位置,通过聊天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趁他们不备将财物拿走。”
“主要犯罪对象是单独在家的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妇女,因为她们思维反应慢,即便我偷东西或者骗她们被发现了,她们腿脚不便也抓不到我。”......
经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1月24日,法院以盗窃罪、诈骗罪合并判处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一审宣判后,熊某某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现已生效执行。
1963年出生的熊某某无固定职业,平日里游手好闲,有多次抢夺、盗窃前科。2023年6月被释放后,熊某某不思悔改,为获取钱财想出了一个新方法:假装自己是社保局工作人员,以可以帮助办理老人证为由,骗偷他人财物。
2023年9月6日,熊某某来到湖北省汉川市某地,将第一个目标瞄准了被害人向某某(女,74岁)。“大娘您好,我是社保局工作人员,现在只需缴纳200元就可以办理老年证,这老年证可以给您返7000多元现金呢!”向某某信以为真,从钱包中拿出200元交给熊某某。
随后,熊某某继续和向某某拉家常,趁其不备从钱包中盗得3200元。见向某某戴着金耳环,熊某某便表示金耳环不干净会吸血,自己可以拿去帮忙清洗。向某某再次相信,让熊某某将金耳环取下。熊某某取下金耳环后,趁向某某不注意离开现场。
同年9月11日、13日,熊某某以虚构社保局工作人员身份的方式,偷盗被害人谢某某(男,79岁)、被害人马某某(女,76岁)现金5200元和金手镯一只。
2023年9月18日,熊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14日,熊某某涉嫌盗窃案被移送至监利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计算,熊某某共偷得财物价值22608元,骗得财物价值3875元。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依法向其告知了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的规定,督促其继续退赃退赔。熊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赔偿了三名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2023年12月11日,检察机关以熊某某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老年朋友在办理社保相关业务时,应该到有关部门、官方网站、社区、居委会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避免掉进骗子的陷阱。子女也要多陪伴帮助父母远离养老诈骗。(来源: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