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健鹏)“先生你好,你的无人机实名登记了没有?”
这是在“五一”假日期间,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荆州派出所民警在沙市区和顺汽渡码头执勤期间发生的一幕。
一架正在低空飞行的无人机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该无人机在飞行时左右摆动且飞行不稳定,对过渡的车辆和群众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民警在通过对码头周边的观察后,发现一名男子手持遥控设备,不时抬头观察正在渡船上空飞行的无人机。民警立即上前向该男子询问其无人机的实名登记情况,该男子表示不了解国家出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此无人机是在直播间购买尚未登记。随后,民警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男子罚款50元的当场处罚。
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民警提醒:个人无人机允许飞,但是无人机不可以随便飞!大家在购买无人机前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且确认该无人机品牌能否在“UOM”APP上实名注册登记。安全使用无人机飞行航拍的前提,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来源: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