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对部分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再检查“回头看”,以确保检察建议的落实见效,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在此次检查中,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臻与公安局政委秦学荣、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世章等一行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企业安全生产日志等,并听取了企业事故问题整改和安全审查责任落实情况。
马臻检察长强调:“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持续对照合规整改的要求,逐条逐项把这些隐患问题整改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绝不能再发生安全事故!”他还结合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企业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提出以下要求:首先,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确保生产安全。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机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最后,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及时堵塞漏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下一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安全生产为抓手,在做好“高质效办案”前半篇文章的同时,着力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后半篇文章”,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释法说理,开展常态化“回头看”,提高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此外,互助县人民检察院还将深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通过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全力保障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持续探索创新新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数字检察工作的良性常态化开展。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体现,也是互助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保护公共利益、推动企业合规发展的一次重要实践。通过数字赋能和智能筛查等手段,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为互助县的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检察力量。(星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