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什么意思?
留置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被告一定数额的财产强制扣押,以作为赔偿的担保。一般来说,留置是由法院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确保被告在被判决赔偿时有足够的财产来执行,以保障原告的利益。
留置送达是什么意思?
留置送达是指法院在执行留置程序时,将留置通知书发给被告所住单位或个人,责令其不得转移或损毁被留置财产。这样可以有效保证被留置财产的完整性和保管安全,防止被告故意转移财产和逃避执行。
留置和查封有什么区别?
留置和查封是民事执行中的两种重要强制措施。留置是对被告财产进行的强制扣押,而查封则是对被执行财产进行“封存”,禁止被拍卖或处置。留置和查封都属于无形执行,但留置具有一定限制作用,只能扣押一部分财产,而查封则可以封存被执行的全部财产。
留置对当事人有哪些影响?
留置措施的实施对当事人有一定的影响。被留置的财产无法继续使用,同时也会给被告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此外,留置程序的开展也需要消耗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可能会导致案件的进展速度放缓。但对于申请执行的原告方来说,留置可以有效保障其利益,降低拿到判决之后无法执行的风险。
留置程序如何实施?
留置程序一般在法院的执行员指导下进行。执行员会将留置财产进行录入登记并封存,然后向被告的单位或个人发出留置通知书。在留置期间,被告对被留置财产的使用权和处置权均受限制。如果案件得到调解或执行完毕,法院会立即取消留置措施并对留置财产解除封存。
留置能否替代执行?
一般来说,留置只是执行措施之一,不能代替执行。如果被告不自愿支付,法院还是需要进行其他执行措施以确保判决得到落实。留置成功后,法院还需检查对方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以用于执行,如果没有,就要采取其他施加强制力的手段进行执行。